下午 04:55 12/3 你已經被通緝了 !! 你的罪行嚴重 !!!! 第1條 : 對朋友太好 ! 第2條 : 夠義氣 ! 第3條 : 心地善良 !! 第4條 : 純真貼心 !! >0< 【 本庭宣判 】 : 罰你/妳做我一輩子的好友 ! 不准有第2句話 ! 沒得上訴 !!  【 退庭 !! 】  ( 傳給你的麻吉們,讓他/她們在這時溫馨一下吧 !!! 呵呵呵 ) 【 有傳回來的話 】 " " 表示你/妳還把我當麻吉 " " .. ◎: 一定要喔大笨蛋 回傳沒關係 一定要傳下去 沒傳表示你不把我當朋友 你一生一世,如果你真心的 Love 一個人, 請把這條訊息傳給 17 個朋友,也包括我在內﹗如果有 3 個人回你, 你的願望將在 12.25 日紫色聖誕節實現 ★":
這是我收到的信啦

你們有沒有收過類似的咧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怡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